咨询指南: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内容可通过公司网站www.zblzny.com“公开目录及指南”栏目或公司微信公众号“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咨询电话:0533-216291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咨询地址:淄博市联通路508号大学城创业中心园区7号楼7层
办事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答复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从申请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本公司将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提供;
③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⑤依法不属于公司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提供信息:上款②、③情形下,本公司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获取方式,向申请人提供有关的信息。无法按要求的方式提供的,以其他合理方式提供。
责任义务和隐私保护: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申请时所填用途。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或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本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本公司充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除申请人本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本公司不向任何无关第三方公开、提供或透露申请人的信息及其申请公开的事项内容。
特殊说明:本公司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通过其他个人、组织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营业时间:8:30-12:00 13:30-17:00
监督投诉电话:0533-2162912
地址:文昌湖区政务大厅一楼
电话:0533-6886656
地址:王村镇金泉小区东沿街房
电话:0533-6698798
版权所有 ©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031622号-1